2021年1月28日,国管局办公室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要求:研究制定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措施,积极开展环保布袋、纸袋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,督促指导本地区、本系统党政机关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,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,逐步推动医院、学校、场馆等公共机构的食堂、服务接待等场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。到2021年底前,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《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(第一批)》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。
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(第一批)
1.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: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、碗、盘、碟等。
2.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: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、叉、勺等(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)。
3.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(不包括牛奶、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)。
4.一次性塑料水杯、饮料杯。
5.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。
6.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
说明: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、聚丙烯、聚苯乙烯、聚氯乙烯、乙烯-醋酸乙烯、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。
资料来源: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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